中國時報【張立勳╱台北報導】

北市府年底打算推出「共享汽車」,專家學者表示,費率若沒有長短時間差別,等於變相鼓勵使用汽車,且租賃點的範圍一定要擴及北北基桃全戶濾水器生活圈,讓民眾使用綠色運具轉乘享優惠,才有辦法達到減少私家車效益。

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指出,開車牽涉到個人習慣及隱私問題,若沒有太大的優惠誘因,UCar恐怕不好推動;他認為,民眾有長程需求才會想租車,若UCar只限台北市區,規模太小,北市過濾器水世界應該先推「共享機車」比較有道理。

旅居德國、取得交通博士學位的大眾運輸學者林胤宏說,UCar目前訂定的費率,不分使用時間長短都一樣,等於變相「鼓勵開車」,甚至會有部分原先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民眾轉往租借UCar。他表示,可仿照國外共用汽車訂價機制,短時間費率較高,抑制短程使用者。

林胤宏建議,市府在推出前須想清楚UCar服務定位、擬定機制,他舉例,像是要解決社區停車位不足問題,就可以在社區建置UCar租賃站,因為該社區多數民眾並不是會長時間使用汽車,這樣一來有些家戶就會放棄擁有私家車。

不過,台大土木工程系交通組教授張學孔則認為,國外共享小汽車推廣成功的案例,除了有良好公共運輸外,都是停車困難、人口密集城市,UCar方向是對的,台北都會區是台灣最有發展共享汽車潛力的地方,技術上要超前使用電動車、派遣定位系統,結合資訊與通信科技,租賃點擴及北北基桃生活圈。

張學孔說,推動UCar很重要的是費率要和公車、捷運、公共自行車整合,讓綠運具間轉乘享有折扣或免費,他更指出,市府該以需求為導向,整合多元服務,譬如月繳999元可使用UCar30小時、搭20公里計程車、10次捷運的套裝優惠,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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