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北市府將成立終止契約工作小組,研議後續解約要走的程序;對此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強調,遠雄一貫堅持履約,在這一次的回函也同樣重申立場,遠雄並非沒有作為,而是不管建造變更還是建築中心性能審查,處處遭受到市政府的刁難,「講白了球在他們手上,是拿著公權力脅迫遠雄就範」。楊舜欽說,BOT案原本就是甲、乙雙方共同為國家重大建設該一同付出,過程基於信任原則互相協調,以求國家發展。但現在市政府以公法無限上綱,忽略自己在契約該負責任和義務,例如巷道拓寬,市民大道支線,移樹,路型改善等,遠雄也同樣可以要求,市府在期限在期限內完成,市府做得到嗎?楊舜欽說,終止契約是甲乙雙方都可以按照合約所提出,遠雄沒有意見,一切依法依約,市政府要找誰接管,還是找誰續建,遠雄只爭取該有的權益,和獲得損失的賠償,合約終止後市府如何處置,遠雄沒有意見。

遠雄表示,BOT案原本就是甲、乙雙方共同為國家重大建設該一同付出,過程基於信任原則互相協調,以求國家發展。但市政府以公法無限上綱,忽略自己在契約該負責任和義務。陳美玲/攝影

分享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ds3wholl913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