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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孟祥傑╱新北報導】

新北市政府研擬打破基礎容積上限,將全市依公設多寡、捷運遠近等因素,分成優先發展、適度發展、低強度發展等三區;優先發展地區基礎容積上限可從1.5倍「彈性提高」到2.5倍,超額容積總量需向市府「容積銀行」購買,不僅可以區域平衡,也可充盈市庫。

過濾器選擇

城鄉局表示,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基準容積總量約2.6萬公頃,已使用1.7萬公頃,約有0.9萬公頃尚未使用。以板橋、新莊地區為例,高度開發仍有剩濾水器水世界餘容積可用,且未來重畫區土地加入與人口成長趨緩,容積制必須檢討。

目前人口密集的都會區與人口稀少的偏鄉地區,基礎容積上限均為1.5倍,但寸土寸金、住宅需求高的都會地區,不應與人口稀少的偏鄉地區一體適用。

城鄉局計劃審議科長周繼祖指出,為讓容積發展合理,研擬推動「雙層分區管理制度」,將全市17個都市計畫區、7279個街廓設成133個小區。

這些小區又根據公共設施多寡、是否鄰近公園綠地、學校、捷運站等正面性設施,以及是否鄰近嫌惡設施如垃圾掩埋場、變電所、墓地、納骨塔等因素,濾水器選擇分成優先發展、適度發展、低強度發展等三區。

優先發展區將比照捷運聯開案,容積上限最高從1.5倍提高至2.5倍,至於多出的1倍容積,由建商或地主向新北市容積銀行購買。

周繼祖表示,目前容積移轉制度利益流向少數私人、財團,研擬依漲價歸公原則建立容積銀行制度,將容積收歸政府管制,取代現行容積移轉制度。

他強調,市府將成立「容積銀行」,避免容積流入私人口袋,也能避免單一區域移入過多容積,影響當地環境品質。這項容積管制新方案目前尚未定案,將提報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執行。4874B65186C19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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